国家禁止建设的“十五小”和“新五小"企业?
“十五小”企业: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厂、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的制革厂、年产1000吨以下的染料厂以及采用“坑式”和“萍乡式”、“天地罐”和“敞开式”等落后方式炼焦、炼硫的企业,土法炼砷、炼汞、炼铅锌、炼油、选金和农药、漂染、电镀以及生产石棉制品、放射性制品的企业。
“新五小”:大电网覆盖范围内、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及清理整顿的小炼油厂、小水泥厂、小玻璃厂、小钢铁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