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县辖4镇3乡,122个行政村,11个居委会。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12421人,其中城镇户籍人口33944人,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(户籍人口城镇化率)为30.2%。全年出生人口1530人,出生率为13.63‰,比上年上升1.63个千分点;全年死亡人口913人,死亡率为8.13‰,比上年上升2.53个千分点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.49‰,同比上年下降0.91个千分点。
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96元,比上年增长7.0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717元,同比增长4.4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33元,同比增长7.0%。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,全县582户城镇居民共832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,农村享受低保政策2189户共计6741人,全县享受特困分散供养人员471户479人。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城镇、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、应保尽保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818人,参保率100%;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4403,参保率100.6%。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2859人,其中: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4867人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4001人(含享受待遇人数1592人)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5人(含享受待遇人数1327人)。失业参保人数3581人,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。